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为增强山东省农村生态条件,增强农村综合发展能力,山东省财政厅安排1.5亿元资金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据了解,山东省财政厅将安排3400万元作为奖补资金支持生态文明乡村示范县建设,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生态农业、人居环境、农村改革等方面,择优选取章丘、博山、蓬莱、荣成等17个县(市、区)开展生态文明乡村示范县建设,为山东省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发挥示范带头和引领作用;安排1.16亿元支持各地推动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统筹推进村庄整治、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等,以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增强农村综合发展能力,促进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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