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费补贴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03-30 10:20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总体要求,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应用,2015年3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从2015年起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政策出台至今,已累计为企业发放近40亿元的现金补贴。2017年,三部委联合推出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机制试点。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是指经过创新,其品种、规格或技术参数等有重大突破,具有知识产权但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首台(套)或首批次的装备、系统和核心部件。首批次新材料是用户在首年度内购买使用《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内的同品种、同技术规格参数的新材料产品。生产首批次新材料的企业,是保险补偿政策的支持对象。

为推进循环经济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促进装备制造企业、新材料企业、用户单位与保险公司的沟通交流,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协会现向会员单位征集符合条件的企业的有关材料,并邀请有关金融服务机构协助办理保费补贴资金申报手续。企业可对照附件1-6,将初步符合条件的有关材料及附件7于4月3日前发至trzfw@chinacace.org,欢迎来电、来函咨询,协会将妥善安排咨询人员答疑,并协助申报保费补贴资金。

附件:

1.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19号).pdf

2.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7〕222号).pdf

3.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17年版).pdf

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pdf

5.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机制简介.pdf

6.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简介.pdf

7.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信息表.doc

联系人:刘翠玲

电  话:010-82291770-860

邮  箱:trzfw@chinacace.org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投融资专业委员会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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