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无废城市”建设要求 南京为建筑垃圾规划建设19个“家”

来源:华夏经纬网 2019-05-24 15:33 浏览量:3219

据不完全统计,南京每年产生工程渣土约2000万方,泥浆约400万吨,拆迁垃圾约400万吨。大量建筑垃圾的填埋处置,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利影响。5月23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南京市建委对刚刚出台的南京市《关于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解读。

根据《实施意见》目标,到2020年,南京将基本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及再生利用体系,达到省高质量发展目标要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位于全省前列。为此,南京在5个方面制定了20项具体任务进行保障促进。

南京市建委总工程师龚成林介绍说,南京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纳入房屋拆除和工程招投标管理。今后,房屋征收部门(拆迁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在房屋拆除和工程招投标时,在招标文件和承发包合同中,要明确拆除(施工)单位在拆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等方面资源化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措施。另外,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同步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等专项方案,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一并送审。

据悉,参考“无废城市”建设要求,目前相关部门已完成资源化利用设施布点选址工作,拟布点19处固定式资源化利用设施厂。其中,南部新城固废利用加工厂等3处资源化利用厂正在运行,红山路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和玄武区建筑废弃物处置中心2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已完成厂房建设、正在组装设备,其余包括江南、江北产业园内10多处资源化利用设施厂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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