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建议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

来源:证券日报 2017-03-06 11:08 浏览量:2450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更加关注实施绿色发展战略。3月2日,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长张天任今年计划提交的建议中就涉及循环经济和绿色发展。其中,张天任建议对《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全面修改;还提出规范铅蓄电池回收,实行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并免征或差异化征收消费税等具体建议。

现行《循环经济促进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对促进资源的高效利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资源回收再利用提供了有效路径。张天任认为,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该法与五大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已经不相适应。此外,就法律本身而言,该法更侧重于从理念入手,忽视了以资源为中心的循环再利用,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存在立法理念偏差、名词概念不规范、责任者缺位、监管不足等问题,导致现实中缺乏可执行性。

为更好的实施绿色发展战略,进一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水平,走出一条社会、经济与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张天任建议国家对《循环经济促进法》进行全面修改。

张天任认为,法案的框架结构应包括一次资源利用、二次资源利用、废品处理、废物处置、回收体系等内容,并对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等主体的责任、奖惩等进行规范。

在一次资源利用方面,张天任建议前端要坚持清洁生产,可以与《清洁生产法》衔接;后端是废物和副产物处理。废物送往垃圾填埋场、固废处理厂,或者危废品处理厂进行处理,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衔接;对副产物要建立专门的副产物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通过物流、物联网、互联网等手段,将副产物汇集起来,进行交易,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

张天任同时建议坚持政策适度倾斜原则,对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给与政策倾斜,鼓励再生利用,鼓励再制造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强化政府的监管责任,落实责任部门,加大对违法行为、资源浪费行为的惩处力度。

除建议修改《循环经济促进法》之外,张天任建议国家根据清洁生产和回收责任履行情况,因企施策,区别对待,对电池行业分级实行免征或差异化征收的税收调节政策。同时建议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加强对回收、冶炼企业的事前准入,事中监管,围绕着铅蓄电池生命周期,鼓励企业提升技术环保装备升级,提高整体铅污染防治水平,建立综合的管理措施,避免出现“以税代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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