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建成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

来源:中国环境报 2018-01-17 14:36 浏览量:27843

供游人休憩的凉亭、草木掩映的林荫小道、彩色塑胶健身场……新年伊始,浙江省绍兴诸暨市店口镇的市民路过龙山路与山前路交汇处时,惊喜地发现几个月前还是堆满建筑垃圾的废墟,如今俨然变成了满目皆景的大公园。

“这是镇里8家被查处的污染企业自愿共同出资建设的生态警示园,也是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店口镇副镇长朱庭传边走边介绍说,“现在刚完成一期工程,二期计划设立生态警示长廊,将这个公园建成警示教育基地。”

环境受损地区居民利益怎么弥补?

可实施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

朱庭传介绍,店口镇铜加工材料、金属小五金产业发达,在体量不断扩张的同时,面临着沉重的环境压力。自2016年年底开始,店口镇政府在前期摸排基础上,联合诸暨市环保局、公安局、检察院,开展针对机械温(冷)镦行业违规生产污染周边环境的专项检查行动。

“行动共检查企业200余家,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企业86家,其中责令停产74家,罚款221余万元,并要求在未完成环保处理设施验收前不得生产。”诸暨市环保局副局长周新建说。

2017年3月,诸暨市检察院联合环保、公安等相关部门对全市80多家金属加工企业开展涉污企业大排查行动,发现其中8家企业未经审批从事金属制品酸洗、敦化,并将产生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部环境,对环境造成污染。诸暨市检察院经甄别把关,建议对该8家企业快速立案查处,并对主犯从严从快批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工作人员秉承“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依法不予批捕,尽量减少对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有破坏就要有修复。秉着这一原则,诸暨市检察院在对企业进行刑事诉讼的同时,也督促其尽快对环境污染做出修复性措施。

由于河流污染难以进行针对性修复,诸暨市检察院创新司法修复方式,在了解到涉案8家企业有修复环境意愿后,推行“齐抓共管”的源头治理模式,会同环保局、店口镇政府、公安机关等单位,在案发地店口镇确定了一处亟需整改的垃圾丢弃点作为替代性修复项目,命名为“山前生态环境修复公园”。随后,督促8家企业分别与环保部门签订《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协议》。公园除了景观建设和休闲娱乐设施配置外,还会建起生态警示围廊,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在严惩犯罪并完成生态环境修复之后,诸暨市检察院再次聚焦服务非公企业发展,对企业排污系统不完善等问题,积极向政府建言献策,8家企业顺利完成转型升级,部分企业成为行业模范企业。  

替代性修复没有先例可借鉴怎么办?

8家企业出资115万元建生态警示公园。

由于替代性修复在全国并没有可借鉴的先例,针对企业如何补偿、修复地如何选址等问题,当地相关部门和企业做了充分的调研工作。在绍兴市环保局和绍兴市检察院的指导下,诸暨市委托绍兴市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生态损害赔偿评估。根据评估报告,在店口镇政府协调下,8家企业共同出资115万元,用以建设生态警示公园。

“这里原先是一片待开发的空地,周边居民经常突破围墙倾倒建筑垃圾,成了环境治理‘老大难’。修复成公园以后,既提升企业的环境意识,又充分利用城镇边缘空间,是个双赢。”朱庭传说。

目前,公园后期建设正在进行中,相关涉事企业也对排污系统进行了整改。在诸暨市申能金属有限公司厂房内,负责人任又宝正在查看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进度。“以前我们环保意识淡薄,觉得金属清洗液连手放进去都没问题,就跟洗衣液一样,没想到会铜离子超标。现在,新厂房正按相关标准建造污水处理池,并加装了污水处理机,经处理后的废水可达到工业污水排放三级标准。”任又宝说。

“生态环境损害既要惩治,更应注重修复,建设生态警示公园作为生态环境损害替代性修复场地,在当地不仅起到很好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时也为推进生态环境补偿工作取得实效探索了一条新路子。”该院检察长谢剑表示。2017年8月,该院起草并联合市法院、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出台《关于建立生态环境替代性司法修复机制的规定(试行)》,对启动替代性司法修复的基本条件、实施程序和法律后果以及生态损害赔偿金管理、用途和对替代修复项目的监督管理等进行了明确,形成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性修复的“诸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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