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会员单位复工复产并组织开展2020年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0-03-05 21:11

中循协发〔2020〕16号

各有关单位: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当前,我国正处于新冠肺炎防疫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科技创新主体充分发挥产学研相结合的优势,协同作战,联合攻关,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疫情防控工作不松懈的同时,为推进会员单位的有序复工复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会员单位,尤其在疫情防控中做出贡献的会员单位、医疗危废处理单位、绿色消费模式及标准研究单位、传染病预防及其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领域的循环经济研究应用单位,通过创建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有效开展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9〕689号)工作部署,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将2020年度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协会充分发挥自身政策研究、信息咨询、成果推广和标准化方面的平台优势,持续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已连续十年开展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以下简称“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建设、管理及考评等工作,在钢铁冶炼、有色冶金、煤电、化工、建材等工业固废资源化;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旧纺织品和废弃电子电器等城市再生资源利用;生物医药行业固废资源化以及工业和流域水处理等领域建立了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循环经济重点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

二、工作原则

根据循环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循环经济技术创新体系基本覆盖循环经济主要行业及布局合理、少而精的总体要求,本着自主申报、合理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本次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工作。

三、申报条件

凡从事循环经济工作,具有较强科技实力的骨干企业、科研机构及高等院校等法人机构,均可提出申请。

(一)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取得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创新成果。

(二)具有支撑本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等活动必需的基础设施和设备条件,能够为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的(包括资金、人员投入等)配套保障。

(三)具备从事循环利用技术研究、开发的技术队伍。

(四)领导班子和管理队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五)具有汇集、分析本领域的技术发展及收集前沿技术信息的能力,能有效地开展技术交流、技术推广活动。

四、支持措施

协会将综合运用已有服务手段,给予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支持:

(一)为依托单位创建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供综合服务。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或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专利奖等奖项。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相关技术入选国家或省级先进适用技术目录。

(五)支持依托单位主导或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

(六)支持依托单位专利的创造、运营、布局、保护等。

五、申报要求

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依托单位一般为企业,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依托单位一般为大专院校或科研院所,各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对应申请,并填写统一格式的《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申请书和申请报告》或《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申请书和申请报告》,优先提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bz@chinacace.org;视疫情情况,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盖章,可适当延后邮寄至协会科技标准部。

六、创建程序

(一)材料接收。2020年度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的申报可随时受理进行。

(二)形式审查。根据《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现场考察、评审(视疫情情况,灵活采取网上会议等远程评价方式)。

(四)发布结果、授牌。

(五)运行满三年考评。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牛旭东,吕征宇

电  话:010-82291770-865/859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2号2号楼3层,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科技标准部

邮  编:100037

邮  箱:kjbz@chinacace.org

网  站:www.chinacace.org 

附件:1.全国循环经济技术中心申请书和申请报告.docx

         2.全国循环经济工程实验室申请书和申请报告.docx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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